商家突然停止营业,消费者充值的会员费用怎么办?
来源:广东消委会网 更新时间:2020-05-16 10:04:15 【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
提问秘书长:杨淑娜 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
我方受害人总计56人,均为2020年4月20日之前,于中山市简美人美容美发造型中心,以人民币支付方式1:1金额充值成为店铺消费会员。该店于2020年4月20日突然不再营业,经查证该店营业执照现已注销,所欠以上会员尚未使用的会员费用总计50634元。
2020年4月20日后,我方受害人多方联系店主及其经营者,多次与经营者网络及见面协商未果,经营者一直未支付所欠以上会员费用。
秘书长回答:
谢谢您的咨询。
消费者在该美容美发中心充值的款项可视为预付款,根据《消法》第五十三条,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。未按照约定提供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;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、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。
在与商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,建议您可提供充值单据等相关凭证拨打中山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举报投诉。若中心老板已经卷款跑路,您可马上报警处理。
【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点无关!)